(原标题:男子参加婚宴右眼竟被炸伤)
首席记者万恒
本报讯参加朋友的婚宴本来是件喜事,但大连市民吴先生在参加朋友婚宴后却落下了残疾——用餐过程中,饭店用来加热菜肴的卡磁炉瓦斯罐突然爆炸,导致吴先生右眼受伤致盲。
2017年2月18日,吴先生到沙河口区一家饭店参加朋友婚宴。当时饭店的一道菜肴需要加热,饭店准备了使用瓦斯罐的卡磁炉。期间瓦斯罐爆炸,正在吃饭的吴先生右眼被炸伤。
事发后,吴先生的朋友拨打110报警并与饭店工作人员将其立即送往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治疗,诊断为右眼钝挫伤、右眼睑擦皮伤。
之后吴先生多次到北京继续治疗。诊断为右虹膜炎,右脉络膜裂伤,右视网膜出血。后经鉴定,吴先生因爆炸伤致右眼黄斑裂孔后盲目3级,构成9级伤残。
吴先生家有父母,还有两个孩子,他将饭店起诉到沙河口区法院,索赔各项损失30多万元。但饭店对残疾鉴定有异议,认为鉴定依据明显不足,并申请重新鉴定。
沙河口区法院审理此案认为,饭店卡磁炉瓦斯罐爆炸致正在用餐的吴先生眼部受伤,构成侵权,饭店应对吴先生的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一审作出判决:饭店赔偿吴先生医疗费15215.43元、住院伙食补助费600元等共计318367.43元。
饭店不服提出上诉。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此案认为,吴先生用餐过程中,饭店用于加热菜肴的卡磁炉瓦斯罐爆炸致其眼部受伤。饭店作为经营者未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构成侵权。应承担赔偿责任。近日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