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开展“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过程中,我市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加强市场综合治理、市场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有机结合,坚持标本兼治、边惩边治、以惩促治,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确保市场经营秩序规范有序、市场经营环境平安和谐、市场经营行为文明诚信。
变“坐等线索”为“主动排查”,全市排查工商投诉举报13余万件,扩大线索来源;重点突出对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娱乐场所等易发生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涉黑涉恶涉乱行为的整治,深入开展春节期间集贸市场调包宰秤等严重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在人流集中的交易市场以及会展中心、机场车站、旅游景点等地张贴公告,悬挂或利用电子屏播放宣传标语,发放《致广大经营者的一封信》,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揭发检举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摸排线索,实施无缝监管
自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全市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督管理,采取多项措施周密部署。同时,组成3个督导组,围绕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加强对市场主体监督管理、线索排查情况、宣传情况、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等8个方面的内容,对各市场监管局现场督导,直指问题,保证专项斗争工作落到实处。
进一步强化市场主体准入审核,严把高危行业和非法集资等高风险行业市场准入关口,严格重点行业资质审核,严格落实线索排查制度,不留死角,强化部门配合,对近三年来所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以及信访、投诉、举报案件进行了梳理。每天对公布的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群众来信,进行汇总分析。同时,及时了解公安机关掌握的涉黑涉恶线索和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行霸、市霸黑恶势力案件线索数据,为后续的监管和规范奠定基础。共对四类1585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串并分析,对612处商品交易市场进行排查摸底,共摸排线索147条,其中移交公安部门12条。配合完成股权冻结754次。
建立长效机制,着眼有效监管
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加大对无照经营、不正当竞争、传销、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净化有形市场,维护市场秩序。
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无条件受理制。凡是群众向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涉黑涉恶行为的,接待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并认真听取诉求,认真记录举报内容,纳入扫黑除恶工作台账;建立涉黑涉恶举报线索核查制,根据监管权限,相关部门或市场监管所要对群众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核实;针对核实结果启动会商研判机制,对涉黑涉恶的,及时移交同级公安部门调查处理并向举报人通报情况;建立与公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公安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涉及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有关情况,实行重点监管。
“八查”加“五查”,靶向式整治有形市场
按照“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的要求,我市坚持问题导向,对照10类重点,明确主攻方向,凡是与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履职有关联的,全部坚持抓小抓早,抓苗头抓倾向,做到“黑恶”及时报告、“乱象”及时整治。
特别是增强了有形市场扫黑除恶针对性,下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进一步加强商品交易市场监管的通知》,加强对市场开办者的督导,加大对市场开办者及场内经营者的监管力度,完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并对市场开办者进行“八查”:一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强制指定商品批发商,控制市场内商品批发渠道,强迫场内业户购买其商品的行为;二查是否存在违反合同约定自立收费项目,强制收费或强制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三查是否存在代替执法部门对经营者违法行为进行滥罚款的行为;四查是否存在为了自身利益,违反合同约定,采取威胁、恐吓等手段,强制更换经营者租赁柜台位置或取消经营者经营资格的行为;五查是否存在勾结黑恶势力参与市场管理,威胁、恐吓业户的行为;六查是否存在对反复出现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不履行经营管理责任,为违法经营者提供便利条件的行为;七查是否存在利用优势地位,垄断市场服务项目并强制经营者接收其服务的行为;八查是否存在其他相关行为。
对市场内经营者则进行“五查”:一查水产品批发、肉类批发、物流服务等行业经营者是否存在强拉客源、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抢占货源的行为;二查经营者在市场内自己或勾结黑恶势力,垄断货源,强迫消费者购买其商品的行为;三查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反复出现同类违法行为,损害消费者利益,造成较大影响的行为;四查经营者以威胁或暴力手段抗拒监管、执法的行为;五查经营者其他有关行为。
■记者感言
公平是市场环境最基本的条件,创造规范公平的市场环境,必须着力构建更加公平的市场秩序,这离不开法治的引领。当前在经济领域,一些黑恶势力以表面合法的形式掩盖违法犯罪行为,有的在集贸市场、批发市场、旅游景区等经营活动中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制假售假、欺诈广大消费者,有的通过操纵、经营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恶意竞标、收保护费等手段横行乡里,破坏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公正法治的营商环境,阻碍经济高质量发展。
记者在采访中深切感受到,我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坚持“有黑除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成效导向,坚持专项斗争、日常监管、标本兼治三个结合,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优势,最大限度斩断黑恶势力的经济链条,着力营造出良好的营商环境、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
井惠群 李军 本报记者巴家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