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2019年第一季度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自4月1日至4月18日,这也是生产经营所得纳税人(定期定额户除外)根据新个税法规定进行的第一次纳税申报。ITS系统上线后,经营所得申报缴税方式发生变化,为做好4月份申报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于3月初下发《关于做好第一季度经营所得纳税申报工作要求的通知》,对申报缴税方式进行了明确。
经营所得申报缴款方式(定期定额户除外)有三种:
第一种通过“电子税务局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端)进行申报。选择此种方式申报前一定要先注册后登录,注册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也可以通过大厅注册码注册。无论选择哪种方式注册,都相当简便。
使用手机APP注册,进入大连市税务局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登录,在界面最右下角税徽旁边点击“个人所得税”链接,系统弹出二维码,然后打开手机“个税APP”扫码、登录,点击纳税申报,进入申报界面。
回到自然人登录界面,点击“立即注册”,《用户协议》同意,点击“已获取个人注册码用户注册”。注册码是一组16位的编码,本人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前往任一办税服务厅申请。注册成功后,点击【申报管理】-【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A表)】进行季度预缴申报。填报完毕,进入缴费界面:在弹出框右下角选择银联卡在线支付或者个人三方协议缴税,点击【立即缴款】。
第二种是通过“扣缴客户端”代理申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官方网站“个人所得税改革专栏”——“下载中心”下载并安装“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安装包”,安装运行。按照提示进行操作后,方可进行申报。点击【税款缴纳】进行缴税,目前该系统只支持个人三方协议缴税。
第三种是到办税服务厅实地办理。纳税人需填写《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缴款方式有银行端现金缴税(需要纳税人拿着税票在截止期限之前到银行缴税)、POS机刷卡、扫码支付缴税。
市税务局提醒定期定额户经营所得纳税人,其申报缴款仍按原方式和渠道办理。
程丽华半岛晨报、海力网记者肖崟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