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意见》明确,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统筹层次一致。各地要在2019年底前实现两项保险合并实施。
在25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有记者问: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这两项保险的合并实施后,会不会影响职工所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
“丝毫不会影响。”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回应称,保留险种和保障待遇,是这次工作的重点。陈金甫表示,前年两项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时社会上就有提出来,说今后“五险一金”变成“四险一金”了,“生育保险取消了”,这实际是对之前试点工作以及《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的误解。?“生育保险不存在取消的问题,没有取消。”陈金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