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公司雇保姆打扫卫生摔伤
大连市民刘阿姨退休后长期从事保姆工作,还当过一段时间月嫂。2017年11月7日,某装修公司在为一位业主装修结束后,以每天200元的价格找了三个保姆去打扫卫生,刘阿姨负责擦玻璃。令人没想到的是,刘阿姨在擦玻璃时不慎摔伤,到大连市中心医院门诊检查,为皮外伤,支出医疗费844元,医生还为她开出诊断书,医嘱注明刘阿姨需要休息22天。
刘阿姨出院后,要求某装修公司赔偿。某装修公司认为,刘阿姨非公司正式员工,公司每天出200元让她到业主家擦玻璃,刘阿姨自己带抹布、水桶和清扫工具到业主家擦玻璃,双方系加工承揽关系,发生事故后公司概不负责。
刘阿姨因家庭生活困难,经大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审核,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指派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担任她的代理人。王金海律师认为,双方构成临时雇用关系,刘阿姨在受雇用期间受伤,装修公司应当赔偿。 属雇用关系赔偿由装修公司承担
一审法院经审查后确认,双方构成雇用关系。刘阿姨因受伤支出医疗费844元,依照诊断书误工22天,每天按200元计算,误工费为4400元。刘阿姨因治疗打出租车支出200元,这些损失合理。去年底,甘井子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某装修公司赔偿刘阿姨合理损失5352元。
装修公司提出上诉,其认为双方是加工承揽关系,装修公司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近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本案,由于装修公司没有与刘阿姨等三名保姆签订书面合同,因此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双方系加工承揽关系,近日,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律师详解:雇用保姆需注意哪些?
针对此案,记者采访了王金海律师,他说,法院判决是正确的。目前市民雇用家庭保姆,由于没有书面合同,保姆在工作中受伤,一般按雇用关系处理,由雇用保姆的市民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市民是从家政公司雇用的保姆,与家政公司签订书面合同,由家政公司安排保姆到家里从事家政服务,保姆与家政公司之间构成雇用关系或劳动关系,则保姆在工作中受伤,雇用保姆的市民不承揽担偿责任。
市民雇用保姆或聘请月嫂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呢?王金海律师表示,应当着重注意以下几点:
请保姆或月嫂先要看家政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
目前家政公司比较多,有些没有工商登记,有些与市民签订的是保姆中介合同。一旦保姆或月嫂在工作中受伤,雇主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一定要与正规的家政公司签订书面合同,且签订合同前最好要和保姆或月嫂见面谈妥
与家政公司签订书面合同前,要与家政公司安排的保姆或月嫂面谈一次,了解其年龄、从业资格证、健康证和保险情况。
不要与保姆或月嫂私下签订合同
目前有些市民通过介绍直接雇用保姆或月嫂,通过某装修公司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双方构成雇佣关系,发生事故全部由雇主买单,遇到一些没有资质、素质差的保姆或月嫂,市民维权亦很困难。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佟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