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我国开始简化机动车抵押/解押登记手续。
目前,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需提供机动车所有人、抵押权人双方身份证明原件、抵押合同等材料,群众和企业反映提交资料多,特别是每笔业务均提交银行等抵押权人《营业执照》原件,多有不便。
为此,公安部针对症结所在,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精简手续、优化流程。这次简化机动车抵押/解押登记手续后,资料更精简。在当地车辆管理所办理备案后,提交的身份证明可以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抵押合同上的公章不仅可以使用实物印章,也可以使用电子印章。
办事更就近,群众可以直接在金融机构办理机动车抵押业务;程序更简洁。交管部门将推进与银保监部门及银行等金融机构联网,推动机动车抵押信息网上核查比对,用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用信息传输简化手续资料。
摩托车实行全国通检和6年免检
据新华社北京5月28日电我国6月1日起开始实行摩托车全国通检和6年免检,这是记者日前从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获悉的。
我国摩托车目前保有量6800多万辆,驾驶摩托车赴外地务工的人员日益增多,异地检车需求加大,放开跨省异地检验的呼声越来越高。同时,随着摩托车生产质量不断提升,新车安全性能得到较好保障,社会呼吁参照私家车实行摩托车6年免检政策,减轻农村群众检车负担。
为此,公安部进一步扩大机动车全国“通检”范围,推行摩托车跨省异地检验,同时推行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予检验,切实方便群众驾驶摩托车出行。
据介绍,实行摩托车跨省异地检验,申请人可以在摩托车使用地直接检验,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方便群众就近检验。同时实行新登记摩托车免予检验,对新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车主仅需在第2年、第4年、第5年分别按期领取。对注册登记超过6年(含6年)的,仍按规定每年检验1次。
取消省界收费站 不是取消通行费收费
据新华社北京5月28日电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在28日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我国高速公路以省为主的建设和管理体制不会改变。
吴春耕说,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只是通过技术手段实现车辆跨省行驶时不停车快捷交费,是收费方式的改变,并不是取消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跨省行驶车辆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依法交纳车辆通行费。
2015年9月,高速公路实现了ETC联网运营,形成了以中央和地方两级平台为基础的清分结算和运营服务体系。吴春耕说,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高速公路实现联网运营,但并不意味着全国统一管理。“我国高速公路以省为主的建设和管理体制不会改变;现有中央和地方两级清分结算体系不会发生改变;现行收费公路投资者和经营管理者的合法权益也不会受影响。省内清分结算和运营服务继续由地方平台负责,跨省清分结算和运营服务继续由中央平台负责。”吴春耕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