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记者万恒
本报讯去年12月13日凌晨1点27分,大连沙河口区太原街一家洗浴中心门前发生的一起案件引起了全国关注:一名男子在洗浴中心门前道路上被人暴打后倒地不起,随后一辆出租车开过,将被打男子碾压致死。2019年5月,这起案件在大连市沙河口区法院一审宣判:殴打死者导致其被车碾死的陈某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1980年出生的陈某家住沙河口区,曾经有犯罪前科。2018年12月13日1时27分,陈某在太原街一家洗浴中心内和高某、佟某两人争吵起来。高某对陈某殴打之后,和佟某一起离开洗浴中心。
吃了亏的陈某不甘心,追赶出去,在太原街和同泰街路口处追上了落单的佟某,双方再次发生厮打。陈某将佟某摔倒在地,并对其头部拳打脚踢,致佟某昏倒在该交叉路口行车道中间失去行动能力,1时41分55秒,陈某离开现场。不到1分钟后的1时42分32秒,出租车司机李某驾车经过此路口,碾压佟某。120赶到现场后,确认佟某已经死亡。
案发后,陈某被警方抓获。无故殴打陈某的高某也被警方行政拘留。陈某赔偿了佟某的家属,获得谅解。沙河口区法院审理此案认为,陈某殴打被害人并致其昏倒在交叉路口行车道中间失去行动能力,自己离开现场,其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被害人死亡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陈某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有因果关系,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陈某具有自首情节,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认罪认罚,故予以从轻处罚,其有前科,在量刑时予以综合考虑。鉴于确有悔罪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可适用缓刑。近日,法院一审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