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大连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17天,优良率为86.8%;酸雨频率为2.7%;主要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符合国家标准;六条主要河流21个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71.4%;声环境质量和电磁辐射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
6月4日,大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对《2018年大连市环境状况公报》进行了解读。
2018年环境质量状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各地每年要将上一年度的环境状况向社会公开。《2018年大连市环境状况公报》于5月30日公布。
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说,2018年,大连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17天,优良率为86.8%;酸雨频率为2.7%;主要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符合国家标准;6条主要河流21个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71.4%;声环境质量和电磁辐射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
空气环境质量:重度污染仅为1天
市区空气质量优的天数为106天、良为211天、轻度污染为39天、中度污染为8天、重度污染为1天。与上年相比,优的天数增加13天、良的天数增加4天、污染天数减少17天。
市区细颗粒物年均值为30微克 /立方米,与上年相比下降11.8%;市区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为56微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下降5.1%;市区二氧化硫年均值为12微克 /立方米,与上年相比下降29.4%;市区二氧化氮年均值为27微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下降3.6%;市区臭氧浓度为157微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下降3.7%;市区一氧化碳浓度为1.3毫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下降7.1%。上述反映空气质量状况的六项污染物浓度指标,自2013年实施新的空气质量监测标准以来,首次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全市自然降尘年均值为5.7吨/(平方公里·30天),符合辽宁省标准,与上年相比下降12.3%。
全市降水PH年均值为6.03,酸雨频率为2.7%,与上年相比下降0.1个百分点。
水环境质量:饮用水源地水质良好
饮用水源地水质。向主城区供水的碧流河水库、英那河水库两处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良好,各项评价指标均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及补充项目、特定项目标准限值。
主要河流水质。碧流河、英那河、大沙河、登沙河、庄河和复州河等六条主要河流的21个监测断面中,3个断面水质为Ⅰ类,9个断面水质为Ⅱ类,3个断面水质为Ⅲ类,4个断面水质为Ⅳ类,Ⅴ类和劣Ⅴ类各1个断面。
海洋环境质量:海水质量稳中向好
2018年,全市优良水质面积为27328平方公里,占全市海域面积的91%。其中符合第一类海水质量标准的海域面积比例为78%,海水质量稳中向好。
陆源污染物排海状况。2018年,对我市174个入海排污口全年共监测693次,其中超标17次,超标率为2.5%。2018年度入海排污口超标率整体呈现下降趋势,第4季度全市入海排污口实现全部达标。
海洋功能区环境状况。2018年,庄河滩涂贝类养殖区、大李家浮筏养殖区、长海海水养殖区和旅顺西湖咀养殖区四个海水增养殖区综合环境质量等级均为优良,适宜养殖;滨海旅游度假区海滨观光、海上观光、沙滩娱乐年平均指数分别为3.8、3.7和3.6,很适宜开展休闲(观光)活动;棒棰岛、金石滩、泊石湾、星海湾、傅家庄和塔河湾海水浴场水质优良率均为100%,仙浴湾海水浴场水质优良率为79%;海洋保护区内保护对象稳定、生态环境状况良好。
声环境质量:夜间监测点次达标率降1.9%
全市功能区声环境昼间监测点次达标率为93.3%,比上年升高1.2个百分点;夜间监测点次达标率为71.3%,比上年降低1.9个百分点。
全市道路交通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7.7分贝,低于交通干线两侧区域噪声标准2.3分贝。
全市区域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2.7分贝,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评价为“较好”,与上年相比无明显变化。
中心城区电磁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11个例行监测点位的电场强度和功率密度测量值均远低于国家标准限值。
生态环境质量: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总体为良
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总体为良,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为66.2,与上年相比无明显变化。长海县生态环境状况为优,大连市区、普兰店区、庄河市、瓦房店市均为良。
全市森林覆盖率为41.5%,林木绿化率为5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44.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1.6平方米。
2018年重点工作
六大攻坚战助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18年,我市的生态环境质量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果、新突破,这得益于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同心协力、系统攻坚。
在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我市积极统筹,全面推进。全力实施蓝天保卫战,出台了《大连市大气环境质量达标及改善规划》等系列文件,开展了燃煤锅炉治理、非道路移动源管控、挥发性有机物及工业治理、扬尘精细化管控、面源污染整治、重污染天气应对六大攻坚战,助推了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大力推进水污染治理,排水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加强土壤污染治理,全年修复污染土壤23.2万立方米,有效改善了区域土壤环境质量。
2018年11月4日至12月4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辽宁省,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把配合做好“回头看”督察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强力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顺利完成了配合“回头看”督察各项工作任务。“回头看”督察期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共交办我市环境信访举报投诉案件33批1352件,比前年下降19.8%(扣除重复案件,实际受理967件,比前年下降43%)。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李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