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根据大连市交通运输局相关文件精神,2018年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为11017.5万元。我市出租汽车2018年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标准为每月667.76元/台。补贴的时间为12个月,标准为8013.12元/台。
市交通运输局出租汽车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对个体出租汽车经营者,各区市县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自愿的原则办理个人银行账户,将补贴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给经营者本人。对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大连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将补贴发放给企业。企业应保证将补贴全额直接发放给承包经营人,并将本单位补贴发放情况报所在区域出租汽车管理所。2018年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清算资金发放工作将于6月12日开始,预计于6月14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