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持续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深入推动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发展,市住建局制定印发了《大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方案》。6月24日,市住建局组织召开“工作动员部署会议”,13个地区、15个相关市级责任部门有关负责人参会。会议传达了市文明委全会精神,通报了我市5月份文明城市测评(无障碍设施建设方面)情况。
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
我市将进一步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和维护力度。政务大厅、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公共文化设施、医院、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机场、码头、建成不满5年的社区小区、公共卫生间等场所,要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公共卫生间至少设有1个带扶手的坐(蹲)便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机场、码头、政务大厅、医院、景区景点、大型商场要设有无障碍卫生间和母婴室,并可正常使用。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本行业无障碍设施的摸底、建设、改造与维护使用工作,并确保达标。7月30日前,对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改造与维护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9月底前全部完成改造任务。自7月起,每月一报,跟踪推进创建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情况。
列清单细化责任目标
市住建局创新工作思路,细化责任目标,确保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任务全面达标,硬碰硬地解决景区景点、市容环境、社区建设、医疗机构、宾馆饭店、公共文化设施、商业街区等重要点位无障碍设施建设中存在的短板和差距,下沉到一线组织调查摸底,摸清底数和历史欠账。同时,对“新改扩”建设项目严格把关,做到“三个同时”:即将无障碍设施建设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设计文件时,对未按《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进行无障碍设计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批准,不予办理施工许可。对未按规定进行无障碍设施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要加强在建项目的监督管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拒不执行《规范》和整改要求的,要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