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都市频道《庭审内外》于7月3日播出了一期来源于佳木斯中院刑二庭的一起涉嫌贷款诈骗银行贷款的上诉案件。据报道,2012年11月8日富锦市森豪房地产公司张相良,以在富锦市政府广场开发财富大厦为由,找到了86名自然人为其在信用社以多人贷一人还的方式贷款人民币1.8亿,利用四家空壳公司通过以他人名义顶替法人的方式前后骗取信用社贷款1600万元。在案发前只归还了10万元。富锦市法院经一审判决张相良犯骗取贷款罪并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张相良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在接手案件后,仔细查阅了卷宗,审判团队多次开会研究案情,最终开庭审理此案,作出驳回上诉并维持原判的裁定。
瞒天过海骗取银行信任
据知情人士透露,张相良为了在信用社贷款,多次利用他人名义更改空壳公司法人及伪造相关材料证据向信用社申请贷款,共计贷款1600万元。经过调查发现,张相良以朱富明的名义在富锦市工商局注册了富锦市自强粮食经贸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后,张相良又通过孙圣海找王德秀为其顶名,用富锦市自强粮食经贸有限公司担保,并伪造王德秀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于2013年1月15日,向二龙山信用社申请贷款,2013年1月23日,在二龙山信用社贷款400万元。
张相良屡屡钻法律法规的空子,用同样的方式骗取银行信任。经调查得知,2012年1月17日将自己的富锦市龙丰经贸有限公司法人更换为张相鹏,通过孙圣海找寇宏坤为其顶名,并伪造寇宏坤与王伦峰是夫妻关系的个人声明,用富锦市龙丰经贸有限公司做担保,于2013年1月23日,在二龙山信用社贷款400万元。张相良偷奸耍滑,以委托第三方的方式找到王德秀,寇宏坤顶名为他贷款,此前张相良根本不认识二人。
2013年1月28日,张相良以于富全的名义在富锦市工商局注册了富锦市粮食经贸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后,张相良让石树峰为其顶名,用富锦市新胜粮食经贸有限公司担保,并伪造富锦市粮食经贸有限公司的公司简介,章程,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股东会议决议,本年度对外担保及借款情况的证明、公司董事会成员、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运行计划,2013年2月7日,向富锦市信用社营业部申请贷款,2013年2月8日,在富锦市信用社营业部贷款400万元。同时,用孙大成的名义在富锦市工商局注册了富锦市大成粮食经贸有限公司,让苏秀慧为其顶名,并伪造苏秀慧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及富锦市大成粮食经贸有限公司的公司的相关资料,以与新胜粮食经贸有限公司同样的方式于2013年2月8日,在富锦市信用社营业部贷款400万元,贷款总计1600万元。
以上四家公司都没有办公地点,组织机构,运营资金,富锦市粮食经贸有限公司、富锦市粮食新胜粮食经贸有限公司、富锦市大成粮食经贸有限公司注册后,从未经营过任何业务。
如此目无章法的行为是可忍孰不可忍。
诈骗嫌疑坐实仍不悔改
案发过后,张相良面对证据仍然目无章法,态度强硬,在庭审上拒不改错不承认诈骗事实。经过深度调研发现,在他向银行借款的背后,还有高达3亿外债,牵扯到84名向他借款的受害人。据其一借款人透露,张向良向他们所借3000万元贷款(利率符合国家标准),以江畔44套商品门市房及富锦市两块土地作为抵押物。到期后借款人多次催要,张相良以各种借口搪塞拖延,直至避而不见。借款人察觉到异样后,核实44套门市房手续竟全为虚假手续,张相良不仅无房屋所有权,而且将抵押的土地同时抵押给了另外一名借款人,对两方借款人相互隐瞒。经核实,该土地的购买合同不仅是伪造的,当事人张相良还私自印刻了富锦镇公章,并模仿领导笔迹进行造假。
有鉴于此,借款人向公安机关举报了张相良的涉嫌诈骗犯罪事实,但公安部门认为不构成犯罪。借款人为了讨回公道,多方了解张相良的所作所为,张相良已被有关部门列为老赖名单,欠赵国有2.4亿,其他6000万元根本没有偿还能力,而且至今没有偿还。检察院在提供张相良的供述中已承认有账,但其隐匿财务资料至今拒不提供。
如此肆无忌惮屡屡造假破坏经济平衡的行为给当地银行带来了极大的贷款经济损失,在张相良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银行即使依靠法律的武器,也难以收回这笔不良贷款的本息。对于相张相良肆意妄为,屡教不改甚至无任何悔改之意的行为法院应当处以严厉打击以示权威。根据《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议纪要》,金融诈骗罪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认定:第一条,明知没有偿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第六条,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及逃避返还资金的行为。张相良已构成贷款诈骗罪。
骗取多方巨款引起恶果
据知情人程世军说:“张相良拖欠杭州的陈孝慧近2000万元,当陈某向他索要借款时,张相良在电话中恶语威胁、恐吓谩骂,致使陈某心脏病并发当场死亡于知情人程世军所开饭店中。张向良向富锦市信用社员工张雨婷借钱400万元,张雨婷向其索要,张相良召集社会人员多次殴打伤治骨折,此案件在富锦市公安派出所有备案。据举报人刘玉双自述:“我所借出的400万元都是家族一起做点小本生意,是多年来的积蓄。三姐患有淋巴癌,要不来钱多次无资金化疗。在手术时,我把视频发给张相良要钱。求求他救我姐一命。他不但不还钱,还找黑社会将我的手指打骨折。并多次恐吓威胁我。三姐也不幸离开了人世。”据受害人马华提供,2014年建三江一夫妇二人向张向阳索要借款时,被张相良和社会人员打掉两颗门牙,受害人马华等人在场。(上述事实均有人证)
举报人王有义说:“张相良长期以建设开发为名欺害诈骗了众多乡里乡亲,不仅导致了很多人家庭妻离子散甚至家破人亡,而且其行为已构成了恶势力。我本人也深受迫害,患有眼疾及严重高血压,张向良多次利用微信短信威胁恐吓我短信内容保存至今,6年间我的企业陷入困境,难以生存。张相良被拘留的消息百姓得知后奔走相告拍手称快。”
张相良涉嫌的骗取银行或金融机构贷款以及顶名贷款这一案件,已对多名借款人的家庭造成了严重的打击,对当事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致使当事人本有的安居乐业变的满目疮痍,本有的幸福生活遭受沉重压力。这种胆大妄为、目无章法,多次僭越法律红线的行为,是无视道义肆意践踏人权的行为,实乃与我国目前新时代倡主流导思想背道而驰。
若无依法惩处 隐患难平
近期几个月公安补充侦查,1600万元属于贷款诈骗,证据确凿、事实清晰。同时张相良相继在绥滨市、建三江农场等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8亿多元的行为,仍需要进一步调查。
张相良伪造房地产评估报告,结婚证,无婚姻登记证明,粮食购销合同等贷款手续,而信用社贷款时对虚假手续并不知情。结合信用社工作人员以及顶名贷款人的相关证言,张相良的行为已经对信用社及银行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也对当地的营商环境产生了恶劣的影响,对多名受害者更是带来了极大的痛苦打击,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法院作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的国家机关,保护社会主义全民的所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是义不容辞的责任。相信法院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出合理判决,将不法分子绳之以法给银行一个交代,还当地营商环境一片净土,消除社会隐患,为广大受害群体赢得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