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在高档酒店参加活动时,与他人发生争吵,女孩一时冲动竟拿起灭火器喷射干粉,结果污染了酒店壁画、水晶灯等物品,法院判决女孩赔偿近3万元。
女孩与他人口角用灭火器喷干粉
2018年4月26日18时许,女孩小桃(化名)在大连一家高档酒店二楼宴会厅参加活动时,与万某发生口角,小桃气愤之下,竟然拿起灭火器喷射干粉,结果造成酒店二楼大宴会厅外走廊、大厅及水晶灯、壁画等多处粉尘污染。
事发后,酒店工作人员拨打110报警,星海湾分局到达现场后将小桃等人带走。事后,酒店申请对水晶灯和壁画的清洁损失情况进行司法鉴定,经鉴定,酒店对污染处进行清洁所需要的费用为24800元,鉴定费5000元。
酒店将小桃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清洁费24800元,鉴定费5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小桃对其实施的侵权行为并无异议,但对酒店的损失金额以及是否应当减轻其责任有异议,因此本案双方的争议焦点为酒店的损失数额,以及是否应当减轻小桃的赔偿责任。
女孩被判赔偿近3万元
法院认为鉴定程序合法,鉴定内容具体,结论明确,因此酒店要求小桃赔偿清洁费24800元及鉴定费5000元,法院予以支持。小桃认为该评估报告为虚假报告,应为无效,但未能提供相关证据推翻该份报告,因本次鉴定机构是由原、被告双方到场共同选定并签字同意,鉴定范围也由原、被告双方签字确认,因此本次鉴定程序合法;同时小桃也未在限定的期限内缴纳鉴定人员出庭接受质询的相关费用,因此小桃的该节抗辩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酒店所产生的清洁费用是由于小桃使用灭火器喷射干粉所造成,即小桃是实施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主体。虽然小桃使用灭火器是因为其与万某发生口角,但万某并不存在指使、教唆或者帮助小桃使用灭火器,因此万某不需对酒店的损失承担责任。酒店作为公共场所,在公共区域放置灭火器并无不当,亦不存在过错。所以法院认为不应当减轻小桃的赔偿责任。
沙河口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小桃赔偿酒店清洁费24800元,鉴定费5000元,共计29800元。
小桃提起上诉。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佟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