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通过“探探”和12岁女孩结识,两人相约,后趁机与女孩发生关系……公诉机关以涉嫌强奸罪对小伙提起公诉,女孩则要求小伙赔偿35万元。
小伙和12岁女孩发生性关系
2000年出生的吕某住大连瓦房店,2019年1月3日12时许,吕某通过软件“探探”结识了2006年出生的女孩悦悦(化名),吕某也知道悦悦的年龄。当天19时许,两人相约在瓦房店市大华商厦门口见面,并一同吃饭、看电影。看电影过程中,吕某用手摸悦悦胸部、亲吻悦悦嘴部和颈部,导致悦悦颈部留下吻痕,之后吕某以为悦悦找衣服遮挡吻痕为由,将悦悦带到瓦房店市大华后身其租住的房屋内,与悦悦发生了关系。
2019年1月4日,吕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其到案后如实供述案发经过。
2019年3月28日,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以犯强奸罪对吕某提起公诉。悦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依法从重追究吕某的刑事责任,并判令吕某赔偿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35万元。吕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无异议,并当庭认罪;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悦悦的诉讼请求无异议。
犯强奸罪小伙被判四年八个月
辩护人认为,吕某有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
法院审理认为,吕某明知悦悦不满十四周岁,仍与其发生关系,吕某的行为侵犯了悦悦的性自主权,构成强奸罪。吕某到案后如实供述案发经过,系坦白,予以从轻处罚。
本案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悦悦要求吕某给付精神抚慰金,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悦悦要求吕某赔偿其他物质损失,因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法院不予支持。
近日,瓦房店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吕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诉讼请求。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佟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