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公告,我市332名涉毒人员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
公告称,为有效遏制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对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本市现有332名驾驶人符合上述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
公告要求符合上述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情形的驾驶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姚家)办理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其机动车驾驶证予以公告作废。
如驾驶人提出异议的,可到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姚家)或致电0411-86423162咨询。
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