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24日,一名“英雄辅警”的事迹曾在大连传为佳话——在一名男子持刀疯狂捅刺倒地女子时,瓦房店公安局共济派出所辅警张东恒不顾自己安危冲上去,一个利落的锁喉将该男子制服。
1月24日15时许,正在于屯社区警务室工作的张东恒听群众说辖区有人用刀捅人,立即循着呼救和叫喊声跑去,在前方的路上,看到了一名青年男子半蹲状态,用尖刀不断的捅一名倒在血泊中的女子,不时的用脚踢该女子,同时,用尖刀示意:“我就是让她死,谁过来,我就捅谁!”该女子的两名亲属也被捅伤,无法阻止凶徒,过路的群众,惊恐的躲闪,被捅女子不断的挣扎,危在旦夕。张东恒是退伍军人,他悄悄绕到男子身后,一个干净利落的锁喉,死死的卡住了该男子的脖子,右手一个抓腕别臂将该男子的尖刀别掉,并将刀踢开,该男子被牢牢的制服。随后男子被民警带走。
原来,伤人男子是29岁的卫某,被捅女子是其妻子李某。夫妻两人感情不和,卫某蓄意伤害妻子。2019年1月24日15时20分左右,卫某约李某来到瓦房店市妇幼保健站办理离婚手续,二人因离婚未达成一致,在妇幼保健站门前道边发生激烈争吵,随后卫某从衣服兜里掏出事先准备好的一把折叠刀连捅李某脸部、颈部、腹部、右腿部等部位十多刀,欲将其杀死,所幸被张东恒制服,李某也被送往医院治疗。经鉴定,其面部、颈部、腹部、肢体瘢痕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
卫某被抓获后,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案件审理期间,李某提出了附带民事赔偿,要求卫某赔偿其医疗费、伙食费、整容费等合计24.5万余元。卫某的辩护律师辩解称,本案系婚姻家庭纠纷,社会危害性不大,被害人有过错。请法庭对卫某从轻、减轻处罚。
瓦房店法院审理认为,卫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侵犯了他人的生命健康权,构成故意杀人罪。近日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赔偿李某22959.6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