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周日。原本是难得的休息日,大连开发区法院执行局里,有的干警在埋头整理卷宗,有的干警在接待当事人,更多的执行干警依然奔跑在执行一线。
执行事务中心,无论是窗口工作人员还是各事务功能组的干警们,依然都各司其职,紧张而有序的忙碌着。
上午10点,正在的研究卷宗的执行事务中心主任夏明宇收到公安机关提供的一条案件线索,称开发区法院一被执行人林某出现在大连某旅馆。
夏明宇迅速调取该案卷,一边调度人员车辆,一边快速翻阅卷宗了解案情。
这是一起2012年的交通事故纠纷案件,被执行人林某自法院判决生效后就开始躲避履行执行义务,原有手机号码变为空号,原居住地亦人去房空。后经执行干警多方查找,得知林某在法院判决后即出国务工,案件因此暂时搁置。
为防止打草惊蛇,夏主任一行将警车停在较远的路口,步行前往该旅馆。在旅馆工作人员的配合下,成功将林某带回法院。夏明宇主任反复做林某工作,向其释理明法,并告知其拒不主动执行义务将被拘留处理;若执意拒不履行执行义务,将面临拒执罪的法律制裁。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耐心劝说,林某始终找各种借口推脱,不肯主动履行执行义务。夏明宇无奈之下做出对其采取拘留的决定。在办理拘留手续期间,夏明宇始终没有放弃对林某做思想工作。最终,林某同意与申请人和解,联系家属送来3万元执行款,并承诺剩余执行款将按期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