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苏琳) 近期,市医保局经过系统调研和论证,将从2019年10月1日起调整我市职工医保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斥药物支付政策。
具体调整是:一是将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限额调整为:肝移植患者术后第一年7万元,第二年及以上5万元;其他器官移植患者术后第一年7.5万元,第二年及以上5.5万元。二是将移植术后门诊相关检查费用纳入支付范围。三是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调整为85%。此外,此次调整还将血液系统疾病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门诊抗排斥药物和相关检查费用也纳入了职工医保支付范围,支付比例为85%,支付期限为术后两年,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自体移植术后1.5万元;异基因移植术后第一年7.5万元,第二年3万元。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成立8个月来,围绕参保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先后出台慢病患者不再固定定点就医、调整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征缴基数,以及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等系列政策和措施,努力提高群众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