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介绍发挥司法职能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进行相关工作情况
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以来,全市两级法院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决策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进行。市法院副院长李成富介绍,市法院出台了《关于积极应对疫情、为经济社会平稳有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从四个方面提出了15条具体举措,始终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来抓,用足用好法律规定,为坚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依法严惩制假售假、哄抬物价、造谣传谣等各类违法犯罪
针对社会关切,依法从快从严惩处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造谣传谣等妨害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各类违法犯罪,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对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为防控疫情实施的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争议,引导当事人合理主张诉求,从疫情防控大局出发,妥善化解矛盾,保障各级政府及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开展防控工作。对行政机关不履行或不及时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依法予以监督,促进行政机关积极履职。
智慧法院 保障诉讼服务不停歇
加强“一站式”诉讼服务,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依托辽宁法院诉讼服务网、辽宁移动微法院等平台,引导当事人通过线上渠道远程办理诉讼事务。对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当事人不能及时行使诉讼权利或履行诉讼义务的,依法适用审理期限中止和顺延等规定。强化多元化解、诉调对接,大力开展在线调解和调解协议线上司法确认,力争实质性化解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视情合理安排开庭时间和方式,对当事人因疫情防控申请合理延期开庭的,予以准许;对于确需开庭审理的案件,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通过互联网进行。
生产经营疫情防控物资企业 优先立案、立即执行
依法妥善审理因疫情引发的合同纠纷、金融纠纷、劳动争议、企业破产申请等案件,对生产经营疫情防控物资企业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优先立案、立即执行;对涉案的疫情防控医疗机构及疫情防控急需物资供应企业,审慎采取财产保全、财产拍卖等措施,避免因执行行为影响疫情防控防治工作;严厉打击逃避执行和抗拒执行行为,对于疫情防控期间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依法从严处罚;对申请修复信用的疫情防控医疗机构及疫情防控急需物资供应企业,根据需要酌情开展信用修复,保障相关机构和企业全力以赴参与疫情防控。
企业可以通过线上渠道或邮寄方式立案12368诉讼服务热线也保持畅通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一些企业面临巨大压力。为维护企业经营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全市两级法院全力保障企业诉讼渠道畅通和便利。虽然诉讼服务面对面接待场所暂时关闭,但诉讼服务工作不打烊。企业可以通过线上渠道或邮寄方式立案,12368诉讼服务热线也保持畅通,上周,全市法院共接到立案申请和诉讼服务电话1600余件(次)。
全市两级法院进一步强化多元化解,特别是大力开展在线调解和调解协议线上司法确认,并根据企业需求合理安排开庭的时间和方式。
全市两级法院对于对医疗机构、生产和经营疫情防控产品的特殊企业,审慎采取查封、冻结、扣押措施,加大司法保护力度。近日,金州法院积极协调外地法院,为辖区内一家接到生产防护服紧急任务的企业,依法紧急盘活了被查封拍卖的生产设备,保障了企业正常生产,有力服务了疫情防控大局。
对因受疫情影响陷入危困的企业,全市两级法院将依法加大诉讼费用缓交、减交的支持力度,确保涉困企业打得起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