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安文元
2月11日上午9时30分,大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三场,市依法治市办、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仲裁委联合发布我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的相关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市法院:防控期间首次利用平台成功调解纠纷
市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经济社会平稳有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保障。认真贯彻落实两高两部依法惩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依法从快从严惩治涉疫刑事犯罪,依法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确保疫情防控在法治轨道上进行;优化“一站式”诉讼服务,强化多元化解,引导当事人通过线上渠道办理诉讼事务,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依法公正高效妥善办理各类案件,为促进我市高质量发展特别是为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加强疫情防控相关法律适用问题研究,及时向有关机关和部门提出对策建议,为促进疫情期间社会大局稳定积极贡献法院智慧。
2月5日,开发区法院线上成功调解了两个公司之间的租赁合同纠纷,当事人通过网银汇款即时履行。这是疫情防控期间全省首起利用人民调解平台调解成功的案件。
市检察院:严格依法办理涉及疫情防控5类刑事犯罪
市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惩处与预防、监督与支持、办案与服务“四个关系”,切实做好检察环节疫情防控工作。严格依法办理涉及疫情防控5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依法严惩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及疑似病症人员隐瞒病情,故意传播病毒、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治疗、过失未报行程或接触史等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依法严惩疫情防控期间针对医护及相关防护人员实施的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行为的犯罪,严厉打击“暴力伤医”、“暴力抗防”以及打砸医疗机构、破坏医疗机构正常秩序、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依法严惩编造与疫情有关的恐怖信息、利用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法律实施、颠覆国家政权、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依法严惩在防控疫情工作中负有组织、协调、指挥、控制等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以及贪污、侵占、挪用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款物的犯罪;依法严惩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治新型冠状病毒的假药、劣药的犯罪,以及违反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国家规定,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类犯罪。
另外,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延伸司法办案效果,助力相关企业在恢复生产中立恒心、增信心,实现检察机关加强刑事打击工作与提供司法服务工作的双向发力;做好群众来信来电答复处理和律师接待等工作;坚持开展源头防控,树立监督与支持相统一的理念,助推行业监管,参与完善综合治理;主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检察机关内部联动配合,推进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市公安局:设立专项基金,鼓励举报8类涉疫违法犯罪
市公安局全面强化严打涉疫违法犯罪行为、从严社会管控、落实派出所和社区排查管理措施,全力推动疫情防控工作科学有序,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推行线索举报奖励,针对涉疫情隐瞒不报、实施诈骗、哄抬物价、造谣传播等8大类情况,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发动群众举报线索,连日来,累计接到群众举报线索459条,目前正在加紧核实办理,一经核实公安部门将第一时间落实奖励措施。
同时,公安部门采取措施,优化公安窗口服务,临时调整窗口现场办理方式,倡导群众在线申请办理相关事务;强化防控法治保障,对于涉疫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给予行政处罚;严格执行防控指令,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管理,有效遏制疫情扩散。
市司法局:提供7×24小时智能疫情法律咨询服务
市司法局围绕当前群众和复工复产企业的法律需求,出台了多项措施,打造“法律服务包”。在立法方面加快疫情防控有关配套制度建设,在普法方面加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组建专业律师服务团队,公布300名公益律师联系方式,为全市企业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开通“12348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平台”,在线上打造“随时、随身、随地”的公共法律服务管家,安排专人值班接听12348法律咨询热线,集中解答回应疫情引发法律常见问题。改造升级智慧法律机器人咨询专栏,增设疫情法律服务专区,提供7×24小时智能疫情法律咨询服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多渠道线上办理行政复议举措,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
市仲裁委:为各类企业恢复生产、稳定经营提供仲裁费用支持
市仲裁委应对疫情,采取具体措施,积极帮扶企业共渡难关。做好立案受理指引与防疫工作;为各类企业恢复生产、稳定经营提供仲裁费用减缓免支持,对疫情防控紧缺物资生产企业及其上下游关联企业作为申请人的,减收50%受理费和处理费,对《大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稳定生产经营的政策措施》所涉中小企业作为申请人的,减收50%受理费,对无法进行网上银行缴费的申请人,缓交受理费、处理费至仲裁文书作出前;适度协调处理保全申请;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仲裁审理管理;组建以仲裁员为主要力量的专家团队,就疫情防控涉及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尽可能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立案前。
市仲裁委值班咨询电话:
0411-83659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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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邮箱:176340305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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