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9:30,大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三场,市依法治市办、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仲裁委联合发布我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的相关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 严格依法办理涉疫情5类刑事犯罪
市检察院严格依法办理涉及疫情防控5类刑事犯罪。依法严惩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以及疑似病症人员隐瞒病情,故意传播病毒、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治疗、过失未报行程或接触史等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依法严惩疫情防控期间针对医护及相关防护人员实施的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行为的犯罪,严厉打击“暴力伤医”、“暴力抗防”以及打砸医疗机构、破坏医疗机构正常秩序、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依法严惩编造与疫情有关的恐怖信息、利用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法律实施、颠覆国家政权、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依法严惩在防控疫情工作中负有组织、协调等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以及贪污、侵占、挪用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款物的犯罪。依法严惩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治新型冠状病毒的假药、劣药的犯罪,以及违反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国家规定,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类犯罪。
大连仲裁委员会 对一些企业减收50%受理费和处理费
对疫情防控紧缺物资生产企业及其上下游关联企业作为申请人的,减收50%受理费和处理费。对《大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稳定生产经营的政策措施》所涉中小企业作为申请人的,减收50%受理费;对无法进行网上银行缴费的申请人,缓交受理费、处理费至仲裁文书做出前。
大连仲裁委适度协调处理保全申请,对疫情防控紧缺物资生产企业及其上下游关联企业作为被申请人的保全申请,积极协调申请人,从防疫大局出发暂缓、撤回保全申请。同时,引导当事人选择书面审理或延期审理,利用谈判、调解等方式化解矛盾,确需开庭的做好防控工作。对涉及疫情防控事项案件,引导当事人选择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快审快结。
大连市司法局 公布300名公益律师联系方式
市司法局围绕当前群众和复工复产企业的法律需求,出台了多项措施,打造“法律服务包”。在立法方面加快疫情防控有关配套制度建设,在普法方面加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组建专业律师服务团队,公布300名公益律师联系方式,为全市企业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开通“12348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平台”,在线上打造“随时、随身、随地”的公共法律服务管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多渠道线上办理行政复议举措,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一些企业面临巨大压力。全市法院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为维护企业经营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一是保持企业诉讼渠道畅通和便利。虽然诉讼服务面对面接待场所暂时关闭,但诉讼服务工作不打烊。企业可以通过线上渠道或邮寄方式立案,12368诉讼服务热线也保持畅通。上周,全市法院共接到立案申请和诉讼服务电话1600余件(次)。
二是进一步强化多元化解。特别是大力开展在线调解和调解协议线上司法确认,力争实质性化解纠纷,减少企业诉累。2月5日,开发区法院线上成功调解了两个公司之间的租赁合同纠纷,当事人通过网银汇款即时履行。这是疫情防控期间全省首起利用人民调解平台调解成功的案件。
三是根据企业需求合理安排开庭的时间和方式。2月6日,市中院借助互联网庭审系统线上审理了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收到良好效果。四是突出特殊企业主体的司法保护,如对医疗机构、生产和经营疫情防控产品的企业,审慎采取查封、冻结、扣押措施。五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因受疫情影响陷入危困的企业,将依法加大诉讼费用缓交、减交的支持力度,确保涉困企业打得起官司。
大连市公安局 涉疫情8大类举报有奖励
市公安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公安机关对群众举报涉疫违法犯罪行为予以奖励的公告》,针对涉疫情隐瞒不报、实施诈骗、哄抬物价、造谣传播等8大类情况,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发动鼓励人民群众举报各类违法犯罪线索。据了解,公安机关已累计接到群众举报线索459条,目前正在加紧核实办理,一经核实将第一时间落实奖励措施。自2月3日起,市公安局临时调整窗口现场办理方式,推广“网上办”“预约办”等多种渠道。对一些证件办理等有期限控制的延长有效期40天,并对一些特殊紧急情况需要采取照片和指纹等相关信息的,设立了指定的消毒场所,确保窗口服务安全防护落实到位。
同时,严厉打击涉疫恐怖信息、虚假信息、谣言,查处涉疫诈骗、哄抢、破坏防治物资违法犯罪行为等。公安机关会同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联合会签,重点对患有或疑似患有新冠肺炎的人员,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要求,故意或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