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
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
新闻发布会上说
住房城乡建设部
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
研究提出了
关于住房公积金的
三项阶段性支持政策
一是对企业
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
二是对职工
特别是对一线的医护人员、疫情防控人员,因疫情需要隔离或者暂时受疫情影响的职工,同样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
同时,考虑对于支付房租有压力的缴存职工,可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并灵活安排提取时间。
三是对疫情比较严重
和严重地区的企业
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决定自愿缴存公积金。继续缴存的,可以自主商定缴存比例;停缴的,停缴存期间缴存时间,同样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