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本报收到许多市民留言,反映他们在微信看到3月的电费账单时发现电费突然“暴涨”,比如正常400多元的电费涨到600多元。
记者从国网大连供电公司了解到,此前,我市已对大连地区居民用电客户抄表、交费时间进行了调整:原单月交费的客户2020年3月交2019年12月、2020年1月和2月的电费,增加了一个月份的电费;2020年5月开始恢复正常,交的是前两个月的电费。由于冬季是我市全年用电负荷高峰时期,加之市民居家时间增加,用电量普遍增多,因此,三个月累加的电费就出现了“暴涨”的情况。 案例:交纳电费比平时多出近一倍
3月9日,市民姜女士准备用微信交纳电费,当她点开水电煤气费账单后惊呆了,水费煤气钱都正常,电费居然612元。“我是单月交纳电费,之前电费都是二三百元,夏天开空调时也不超过400元,谁知道这次需要交纳的电费高出近一倍。”姜女士纳闷,家中用电情况如常,没有使用大功率电器,怎么高出这么多?是不是系统出错,或是电表出现故障了?带着疑惑,姜女士向市联合收费处咨询。工作人员表示,姜女士本月需交纳的其实是2019年12月和2020年1月、2月的电费,一次性交纳三个月的电费,同以往交纳电费时比费用势必增加。
同样,齐女士在查询3月份电费账单时,也发现电费大幅增加。“3月的电费账单显示正好600元,比以往多出一个多月电钱。好在小区物业事先张贴了电费交费的情况说明,看到账单也没太惊讶。”
原因:抄表、交费时间调整
最近,大连供电公司也接到了不少居民用电客户的电话,客户普遍反映3月份需交纳的电费突然增加的情况。交费时间调整后,影响比较大的是单月交纳电费的用电客户,因为需要在3月份交纳之前三个月的电费。春节前,大连供电公司和大连市联合收费处均发出通知,对居民用电客户抄表、交费时间的调整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
原单月交费的客户,2020年1月正常交2019年10月、11月的电费;2020年3月交2019年12月、2020年1月和2月的电费,增加了一个月份的电费;2020年5月开始恢复正常,交的是前两个月的电费。原双月交费的客户,因已在2019年12月交了2019年9月10月的电费,需要客户在2020年1月增加一次交费,具体如下:2020年1月,交2019年11月、12月的电费;2020年2月,交2020年1月的电费;2020年4月开始恢复正常,交的是前两个月的电费。另外,以后联合收费客户每月交费时间由原来的5号开始,调整到每月10号开始。
据了解,大连供电公司调整居民用电客户抄表、交费时间,是因为原有的抄表、交费时间跨度大,不便于用电客户掌握自家的近期用电情况。调整前,用电月份与交费月份中间隔了一个月,就是说,前两个月用电,第三个月抄表,第四个月交费,虽然客户是两个月一交费,可交的钱却不是这两个月的电费。
■特别提醒
网上交费指南可这样操作
用电客户可以根据供电公司、联合收费处发放的纸质通知单,或者网上交费通知交费。也可以根据自家的用电情况提前预存电费。供电公司、联合收费处的各营业厅、各代收银行及网上国网、微信、支付宝等网上代收机构均可交费。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发生交叉感染,建议居民用户采用网上国网、电e宝、支付宝、微信等线上交费方式。下载、安装、注册“网上国网”APP,可以实现足不出户尽享“一次都不跑、一网通办”的用电服务。居民用户可以在“网上国网”APP中办理交纳电费、查询电量、用电申请及变更、故障报修,开具电子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等业务。详细情况可拨打95598进行咨询。
具体交费方法:
电e宝交费:在首页—选择生活交费—输入用户编号—查询电费—输入金额—输入密码—成功。
支付宝交费:在首页—选择生活交费—选择电费—输入用户编号—输入金额—输入密码—成功。
微信交费:点击钱包—选择生活交费—选择电费—选择辽宁省电费—输入用户编号—查询账单—支付电费—输入密码—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