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被告人周某在大连花园口经济区、庄河市城山镇等地区采取非法捕猎野生鸟类,并销售获利,短短十几天时间,周某捕获的野生鸟类就达百余只,其中包括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列为濒危物种红色名录的野生鸟类黄胸鹀等;2018年7月,被告人许某某持网具来到大连市普兰店区沙包街道办事处北周桥沙场附近的杨树林内,架网捕获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黑尾蜡嘴雀2只,欲销售牟利。
近日,大连法院公开宣判了两起非法狩猎案件,两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非法猎鸟的被告人均构成非法狩猎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判处被告人许某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