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高国平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岳宇艳) 酒驾本身就是一种严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极大威胁他人和自身的生命安全,而酒后驾驶危险品运输车辆更危险。3月25日,大连交警高速公路二大队就查处了一起酒后驾驶危险品运输车的违法行为。
当日清晨,高二大队在辖区沈海高速守站把口,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晨曦整治行动”。6时许,一辆危险品运输车沿着高速公路驶向瓦房店收费站。民警在对驾驶人及押运员检查时,隐约闻到酒味,通过呼吸式酒精测试仪的检测,驾驶人佟某体内血液酒精浓度达到59/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该危险品运输车为营运性质机动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性机动车将面临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领取驾驶证的严厉处罚。佟某将为其行为付出沉重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