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刘蕴哲
2020年是大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为确保任务完成,从即日起至2021年4月5日,我市将开展“2020年卫蓝行动”,以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重点对工业扬尘、涉 VOCs 企业、燃煤锅炉、秸秆禁烧管控等开展监察执法,严厉打击偷排漏排、超标排污、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突出环境违法行为,促进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严控工业扬尘污染
为控制工业扬尘污染,我市将重点对工业企业物料堆场和矿山开展监察执法。针对混凝土搅拌站、建材生产销售企业等工业企业物料堆场,重点检查煤炭、煤灰、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粉性物料、固体废弃物料场堆场是否密闭存放;临时性堆放场所是否采取严格的覆盖和围挡措施;堆场路面是否进行硬化处理;露天装卸粉性物料的是否采取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针对辖区在建和已建成矿山企业,重点检查环评审批、验收手续是否齐全,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废气是否达标排放,固体废物是否合法处置等。
强化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监管
开展涉VOCs(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企业监察执法,对我市180家需深度整治的涉VOCs企业,按VOCs 排放标准、排污许可等要求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台账记录情况、治理设施耗材的采购、更换流转等进行检查,督促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处理效率达到相关要求。
加强对全市范围内有喷漆烤漆工艺的4S店、汽车维修企业及维修业户VOCs监察执法,监察企业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未经许可擅自增加喷漆、烤漆工艺等违法行为;是否存在露天、敞开式汽修喷涂作业;是否存在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以及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等违法违规行为等。
开展餐饮油烟监察执法,对有6个基准灶头及以上的餐饮服务业企业的环保手续情况进行排查,对其油烟净化装置安装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油烟净化装置是否定期进行清洁维护等开展现场监察,确保油烟净化装置正常运行。
严控燃煤污染
开展全市在用燃煤锅炉监察执法,重点检查工业燃煤锅炉和供热燃煤锅炉在线监控设施安装、验收及运行情况,除尘、脱硫脱硝等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煤场、渣场苫盖情况等。工业燃煤锅炉按照“双随机”监察模式开展,每季度至少监察一次;供热燃煤锅炉在供暖期间每周至少监察一次,同时适时组织开展夜间突击监察。
强化秸秆禁烧管控
春秋两季期间,加大重要时期、重点地域巡查监管力度。在重污染天气等重要时期各地要加大巡查力度,特别是加强高速公路、铁路、国道、机场及主城区周边等重点地域管控,启动秸秆禁烧工作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秸秆焚烧行为。落实三级秸秆禁烧工作网格主体责任,对发现秸秆焚烧火点的地区及有关人员,要按照《辽宁省秸秆禁烧防控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予以追责。
为确保卫蓝行动各项措施扎实推进,我市将切实加大检查力度,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偷排偷放、持续超标排污拒不改正、故意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超标排污、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打击;涉嫌环境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已经下达整改要求的企业,加大督办力度,监督企业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防止问题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