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日前,市纪委监委发出通知,进一步严明清明节期间纪律要求,为疫情防控营造良好社会风气。
市纪委监委指出,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全市上下要保持清醒头脑,决不可掉以轻心。清明节期间,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思想防线,严守纪律要求,发挥模范作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抵制“四风”问题;要带头贯彻市防控指挥部9号令要求,暂停一切祭扫活动,不到祭扫场所进行祭扫;要带头抵制封建迷信活动,不在公共场所焚烧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要带头开展文明祭祀,倡导采取网上祭祀、家庭追思等方式缅怀先人;要带头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巩固疫情防控成果。
市纪委监委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及其“一把手”要强化主体意识、主责意识、主动意识,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作风建设,把做好节日期间相关工作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及时作出部署,严明纪律要求,传导责任压力,务求工作实效。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约束,坚决反对特权行为,自觉抵制不良风气。要强化教育引导,通过发布通知、召开会议、谈话提醒等多种方式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明责任,带动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节日期间纪律要求,积极参与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文明节俭开展祭扫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