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首次对东港商务区保利天禧附近的一处施工现场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监督检查,这也标志着我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正式启动。
非道路移动机械领域目前是我市环保监管的薄弱环节,按照市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我市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即低排区,具体包括:东方路以南;松江路(金三角广场至华北路)以南;华北路(松江路至周水前)以东;迎客路(迎客广场至虹港路)以南;虹港路(迎客路至圣林街)以南;圣林街—圣林路—石门山隧道—西部通道北段高架桥(虹港路至红凌路)以东;红凌路(西部通道北段高架桥至凌水路)以东、凌水路(红凌路至黄浦路)以北、黄浦路(凌水路至黑石礁街)以北、黑石礁街以东合围区域。从今年1月1日起,低排区内全天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区内使用的国Ⅱ及以上或进口非道路移动机械的,须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进行登记后进场作业,且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重污染天气时,低排区内禁止使用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