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咨询:
赵先生2017年在春季房交会期间购买参展的新建商品住房,并已办理了购房补贴审核确认手续。最近,赵先生办理完产权证想要领取房补,应当如何办理?
政策解答: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大政办发[2016]72号)及原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大连市财政局印发的《购房补贴和奖励政策实施细则》(大国土房屋发[2016]201号)要求,从2016年6月7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个人在全市春、夏、秋季房交会期间购买参展的新建商品住房,并在展会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正式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政府给予购房奖励。购买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奖励50元;购买90平方米以上的,每平方米奖励100元。对于居民户口簿登记的户口所在地为村组的,在房交会期间购房享受双倍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3万元。
有问必答:
购房人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可持身份证明原件、户口簿或村委会证明(户口登记为村组的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房交会成交确认书和购房人本人名下的中国银行卡,到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领取,登记中心将尽快为购房人办理房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