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296家承租市属人防工程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符合减免房屋租金的要求,正在进行公示。看看都有谁?
4月21日大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发布关于减免中小企业房屋租金的公示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稳定生产经营政策措施的通知》(大政发〔2020〕3号)《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涉及国有资产管理相关事宜的通知》(大财资〔2020〕100号)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精神,承租市属人防工程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向市人防办提出减免房屋租金申请。经审核,下列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符合减免房屋租金要求,现予公示。
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2020年4月21日至2020年4月27日)
如有异议
请向市人防办反映
联系电话:83892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