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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仰山
本报讯 记者从大连市统计局获悉,一季度,大连市全社会用电量102.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1%,其中工业用电量63.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9%,增速均居全省第一位。
一季度,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用电量分别为1.9亿千瓦时和64.1亿千瓦时,占全行业用电量的比重为2.3%和76.2%,分别同比增长7.4%和8.5%,上拉全行业用电量0.2个和6.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用电量18.0亿千瓦时,下降8.7%,占全行业用电量的比重为21.5%,下拉全行业用电量2.1个百分点。
居民生活用电量“双增长”。一季度,城镇居民生活用电量12.7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12.5%,增长28.1%;乡村居民生活用电量5.3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5.2%,增长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