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国足协公布《关于男足职业俱乐部与所属球员、教练员合理调整薪酬、共克时艰的倡议书》,其中重点提出倡议各俱乐部在联赛开始前对球员、教练员降薪30%~50%,但建议保障俱乐部基层工作人员的正常收入。
中国足协表示,新冠肺炎疫情对各行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了不同程度影响,为保障俱乐部的生存并维持基本运营,各级俱乐部与球员、教练员应同舟共济、共克时艰。中国足协应各级俱乐部的普遍要求,就职业球员、教练员在疫情期间合理调整合同薪酬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多番调研、讨论,并与国际足联进行了有效沟通。
《倡议书》第10条写道:“在双方约定的薪酬调整周期内,建议俱乐部与所有球员、教练员协商确定薪酬调整的幅度;建议参考比例为30%至50%之间,但具体方案应由俱乐部与球员根据实际情况协商一致。”
《倡议书》第14条写道:“对税后月收入少于或等于10000元人民币的球员及教练员,不建议俱乐部调整其薪酬;对税后月收入少于或等于20000元人民币的球员及教练员,不建议俱乐部延迟支付其任何比例的薪酬。”这点也是充分参考了众多降薪的欧洲俱乐部,他们对俱乐部的基层工作人员的薪资并未减少,而是通过削减球员工资来保障俱乐部员工工资的正常发放。
不过,这份《倡议书》不具备制约效力,仅是倡议,这也意味着足协不会强制干预俱乐部降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