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推动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市应急管理局印发通知,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工作。
本次专项检查的时间至6月30日,检查范围为全市42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检查重点部位是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和储存仓库,检查重点内容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三年行动整治内容,工作目标为实现“两全面,一建立”,即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检查督导全面覆盖,检查督导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面挂牌督办整治,全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建立上下贯通、消地协同的危险化学品联合监管工作机制。
我市成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项工作办公室,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成立3个联合检查组,联合检查组分别由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危险化学品监管人员、消防监督人员和行业领域专家组成,深入全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将采用集中会商、集中培训、复核确认重大危险源、集中检查、集中督办、集中曝光、集中演练等形式,开展全覆盖实地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