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有读者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高新园区新新园小区内有两家商户,为了自己方便,把门前的人行通道当成了自己的店面,在门口搭起了“店外店”。“这样的经营方式,可苦了我们楼上的住户。”家住高新园区新新园3号楼的王先生提到自家楼下商户的做法,语气中充满了无奈。
在王先生家所在的新新园3号楼东侧,记者找到了这个占地近60平方米的店外店。这家经营生鲜水果的店铺门头搭设在外墙,呈长五六米、宽两米的长方形棚屋,可能是主人觉得面积不够用,靠着棚屋又用遮阳篷围出一间仓库,而水果蔬菜被摆放在步道上进行售卖。据3号楼居民说,原来这里经过相关部门清理整治,占道经营少了,环境也清净了,“但是这种私搭乱建出来的店外店,使得整个街区杂乱无章,加上存在火灾安全隐患,我们居民现在确实挺上火的。”王先生对此十分不解。
这种店外店的经营同样引起附近居民的不满。一位居民说:“其实这就是变相的占道经营,影响的是全小区的环境,久拖下去,占道经营就会死灰复燃。”采访中,途经于此的钱大妈十分着急地说:“离此不远有一家水果店也攀比他家,已经把水果摆在外面卖了。这种占道经营的现象应该尽早制止,千万别等到成了气候再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