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为学习好、宣传好这部法典。日前,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成立了“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民法典》宣讲团”,面向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和村镇居民系统化、常态化地宣讲《民法典》,积极履行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
宣讲团由教师和研究生组成,团长由法学院民商法学科方向负责人翟云岭担,成员由12名教师和106名研究生组成。主讲内容包括合同编、物权编、合同编、婚姻家庭与继承编、总则编与公司法关系、侵权责任编等。
首场宣讲将于6月18日14点30份在企业微信举行,主讲人为翟云岭教授,主题为“《民法典》合同订立规则的修订”,大家可通过微信预约收看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