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缩审批时限,精减许可申请材料,“审批制”变“承诺制”。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一系列措施,积极推进食品审批更简更优,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宅家”办许可,全程网办“零跑腿”
企业可通过“辽宁省食品生产许可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材料申报,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审查时对申请材料进行核验,审查通过后,许可决定、证书发放、获证公示网上联动“三同时”审批。
获证企业可登录辽宁省食品生产许可信息公示平台(),自主打印食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全程网办“零跑腿”。
告别省县跑,市级合并一次办
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办理保健品生产许可、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许可、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生产许可和保健食品备案时,不用再跑省市场监管局办理相关手续,在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即可办理。
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生产普通食品,统一由大连市市场监管局承担企业全部食品品种的许可审批职责,企业不再需要到县区级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普通食品生产许可证。
目前,全市已有珍奥集团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从中受益。
缩时减材料,政务效能再提高
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在办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时,一方面不断压缩审批时限,为企业生产经营赢得了宝贵时间。按照规定应免于现场核查的全部实现当场办结,按照规定应进行现场核查的,压缩法定审批时限60%进行办结。
另一方面不断精减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申请材料,使企业申办更加便利,包括:
(1)不再要求企业提供营业执照,采用在线获取核验方式替代;
(2)不再要求企业提供食品生产许可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
(3)进一步精减食品经营许可材料,由11件减至3件,减少材料占比72.7%。
抓培训指导,政策法规更清楚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通知要求,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对食盐定点企业进行摸底调研,召开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工作会议,安排经验丰富的食品审查员和许可事项办理人员,对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行法规培训和申办流程指导,现场答疑解惑,使企业办理许可思路更清晰,标准更明确。
目前,已有新春多品种盐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获证。
“申请人承诺制”,助企稳岗减支出
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对符合条件的直营连锁餐饮经营企业在省内率先实行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人承诺制”。直营连锁餐饮经营企业总部通过评审符合条件的,其下属直营连锁门店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时,经自查且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提交材料的,由所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当场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申请人承诺制”为企业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精力和时间,有助于疫情期间企业减少支出、增加收益、稳岗就业。
目前,全市已有大连肯德基有限公司等3家总部通过评审,大连金拱门食品有限公司太原街甜品站分店等6家门店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履行“申请人承诺制”程序后当场拿证。
审批改备案,先行先试走在前
大连片区(保税区)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出台《大连片区(保税区)食品经营备案实施办法》(试行),在自贸区范围内,食品经营(预包装食品)由审批改为备案,明确了实施范围,统一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标准用语,并自主开发了网上备案系统,实行网上办理。目前,已为23家食品企业办理了食品经营备案凭证。
“告知承诺制”,强化企业诚信意识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大连市市场监管部门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80平方米以下的小餐饮企业,以及小麦粉、大米、挂面、其他粮食加工品、膨化食品、薯类食品6类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
企业按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市场监管部门直接作出审批决定,许可证书核发后,2个月内组织进行现场核查。政府充分信任企业,有助于企业强化诚信意识,践行“契约精神”,落实主体责任,全身心投入到生产经营活动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