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连市人社局为我市通过审核认定的31户困难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1.4亿元。
按照国家、省关于做好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工作的要求,我市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少裁员、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就业岗位的参保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即“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支持范围为: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住宿、餐饮、会展、零售、商贸流通、交通运输、教育培训、文艺演出、影视剧院、冰雪体育等行业的中小微企业,以及制造业的小微企业。
疫情防控期间,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中小微企业和受疫情影响的其他企业申请稳岗返还时,裁员率标准放宽到不高于5.5%;对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参保职工总数的20%。
大连市人社局就业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
符合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申请条件的参保企业,可到各区(市、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报。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标准,按6个月的大连市2019年度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和申报企业2019年度月平均缴费人数确定。
大连一广毛巾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受疫情影响,公司订单数量减少,企业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前两天公司到账的这笔915万元困难企业稳岗返还资金,对我们来说真是‘雪中送炭’,切实为公司解了燃眉之急。
据了解,该企业员工数量达1200余人,这笔稳岗返还资金,企业计划用于员工的社保缴费和技能培训等方面。
今年疫情发生以来,我市部分企业生产经营面临困难,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就业形势严峻复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援企稳岗政策,为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下一步,市人社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继续做好“稳就业”工作,落实“保居民就业”任务,加大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就业保民生的积极作用,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为企业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