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坚决清理取缔“三无”船舶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依据《关于印发2020年大连市清理取缔海洋涉渔“三无”船舶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海渔专治发〔2020〕1号),对集中扣押并确定为“三无”的船只进行集中销毁处理。如被扣押船只船主存有异议,应于9月16日至月23日内持渔业船舶检验部门有效证明,到大连市普兰店区农业农村局渔政管理所405室进行审验,逾期将全部按照“三无”船舶进行销毁。
特此通告。
联系电话:83111995
大连市普兰店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16日
根据省、市坚决清理取缔“三无”船舶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依据《关于印发2020年大连市清理取缔海洋涉渔“三无”船舶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海渔专治发〔2020〕1号),对集中扣押并确定为“三无”的船只进行集中销毁处理。如被扣押船只船主存有异议,应于9月16日至月23日内持渔业船舶检验部门有效证明,到大连市普兰店区农业农村局渔政管理所405室进行审验,逾期将全部按照“三无”船舶进行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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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普兰店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