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理工大学大二女生李心草酒后溺亡案,有了新进展。2020年9月21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罗秉干过失致人死亡罪、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美莲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罗秉干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判令罗秉干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美莲经济损失人民币63257元。
资料图:2020年9月19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对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罗秉干犯过失致人死亡罪、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美莲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案进行了审理。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9月8日,被告人罗秉干与任某燊、李心草、李某某昊聚会。罗秉干在案发当晚多次提议在不同地点连续饮酒。在李心草出现走路摇晃、坐立不稳、情绪不安等一般醉酒状况后,罗秉干对李心草进行了劝慰和安抚,尽到了一定的照管、帮助义务。李心草在醉酒状态后期的一个多小时内,异常状况不断加剧,陆续出现胡言乱语、乱砸乱打、往自己头上泼水、以头撞桌、用啤酒瓶盖割腕、跨越江边护栏等举动,辨别和控制能力明显下降。罗秉干只是采取劝说等一般安抚行为,认为这样即可避免危害后果发生,没有采取相应的有效救助措施,而且为避免麻烦及承担救助费用,未采纳报警、送医的合理建议,采用打耳光的粗暴方式为李心草醒酒,致使李心草情绪更加不稳,最终造成李心草翻越江边护栏坠江溺亡的危害后果。另查明,因被害人李心草死亡造成其亲属丧葬费、交通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罗秉干犯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应依法惩处。鉴于罗秉干在共同饮酒过程中,对醉酒的被害人李心草实施了一定的照管、帮助行为,犯罪情节较轻。罗秉干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罗秉干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可以依法从宽处罚。公诉机关所提量刑建议适当,法院予以采纳。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诉请中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经济损失予以支持。法院综合考虑罗秉干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认罪悔罪态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被害人家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部分群众旁听了案件宣判。
案情回顾:
2019年9月9日,李心草(女,18岁,曲靖师宗人,生前系昆明理工大学大二学生)与同学任某燊(女,19岁,红河蒙自人,大二学生),以及任某燊的两位男性朋友罗秉干(男,22岁,红河开远人,在昆务工)与李某某昊(男,22岁,红河开远人,大四学生)共进晚餐,辗转3个酒吧消费后在昆明市盘龙江落水身亡。
2019年10月12日,其母亲陈美莲发帖表示对李心草溺亡事件真实原因存在疑惑,引起网友关注。
2019年10月14日,昆明警方通报:昆明市公安局综合现场勘查、走访调查、视频分析、物证检验等工作情况,对盘龙分局办理的李心草死亡事件提级成立由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的专案组,对李心草死亡案立案侦查;市级检察机关同步介入监督。市公安局督察支队牵头成立工作组,对专案工作进行督察,对盘龙分局前期工作开展倒查。
中国检察网案件信息公开栏显示,2020年8月12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罗秉干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案向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