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海洋生态灾害预警监测与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减轻海洋生态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9月25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辽宁省海洋生态灾害预警监测应急处置与信息发布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将开展四大体系建设,提高海洋生态灾害综合管理水平、应急处置能力和预警监测及防灾减灾能力。
据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同志介绍,这四个体系建设包括,加强组织管理体系建设。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设立省级和市级海洋生态灾害专门办事机构,负责海洋生态灾害预警监测和应急处置的日常工作,并建立海洋生态灾害专家咨询委员会和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建设规划顺利实施。
建立监测预警业务体系。加强海洋生态灾害立体监测网络建设,推动传统预报能力向海洋生态预警领域拓展,强化卫星遥感、在线监测、智能无人装备等新技术新手段应用,在海洋生态灾害高发区域和敏感区域逐步建立起海洋监测台站、浮标、调查船舶、卫星遥感等组成的海洋生态立体监测网络,对已有的海洋监测设备加强数据互联共享,对海洋生态灾害盲区补充定点监测设备,建立常规监测和应急监测队伍。
建立健全应急处置业务体系。建立完善海洋生态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建设应急处置专业救援队伍,并建立联络机制,在发生重大海洋生态灾害时,迅速响应,各有关部门联合行动,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建设信息发布体系。建立海洋生态灾害信息数据采集共享平台,并通过平台上传海洋监测台站、浮标、常规调查、卫星遥感监测数据,收集志愿船舶、志愿者提供的信息数据。监测单位通过对数据分析,研判海洋生态灾害可能性和发展态势,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完善海洋生态灾害预警信息报送通道。
《方案》提出,通过4个体系建设,到2025年,全省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现代化海洋生态灾害应急处置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