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口区绿清南园326套共有产权住房即将对外销售
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公告,10月28日正式启动2020年度大连市共有产权住房资格申请工作。326套共有产权住房销售均价为13640元/平方米。按照购房人持有60%产权、政府持有40%产权比例执行,购房人依规在指定年限内合规增持产权比例。
关于开展2020年大连市共有产权住房资格申请工作的通告
一、受理范围
共有产权住房申购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01)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45周岁以下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有稳定收入。
(0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均无住房。
有稳定收入是指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我市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倍数,即三口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两口人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一口人家庭年收入不高于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5倍。
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01)有严重失信行为或被列入联合惩戒对象。
(0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已购买保障性住房。
二、受理时间及方式
受理时间:2020年10月28日(星期三)至2020年11月11日(星期三)6:00-22:00。
受理方式:申请人采用电脑端在线填报的方式进行申报,访问国房集团官方网站 在首页点击“大连市共有产权住房服务系统”进入报名通道。直接输入 进入大连市共有产权住房服务系统。
三、申报材料
申请人需提供申报要件包括:
(01)户口簿首页、户口簿本人页。
(02)户籍地房证(集体户口不需要提供,如户籍空挂的提交户籍空挂说明)。
(03)申请人身份证正面及背面。
(04)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05)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上的征信证明报告。
(05)“信用中国”网站上“涉金融领域其他严重违法名单查询”的网页截图(截图上需要包含,网站名称、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及查询结果)。
(06)居民经济核对授权书(自行下载表格填写并签名后上传)。
(07)签字承诺书(自行下载表格填写并签名后上传)。
(08)申请人及配偶单位出具的收入情况(自行下载表格填写并签名后上传)。
(09)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申请人为单身未婚的需要提供单身声明(自行下载表格填写并签名后上传);申请人为离婚后单身的需要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生效离婚判决(调解)书(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必须一起上传或者只上传生效离婚判决调解书);申请人为丧偶后单身的需要提供家庭成员死亡证明。
(10)申请人配偶需要提供以下相关要件:配偶户口簿首页(如与申请人在同一户籍的可以不上传)、配偶户口簿本人页、结婚证(如与申请人在同一户籍的可以不上传)、配偶身份证正面及背面、配偶户籍所在地房产证(配偶与申请人相同户籍或集体户口可以不上传,户籍空挂的提交户籍空挂说明)。
(11)未成年子女需要提供以下相关要件:未成年子女户口簿首页(如与申请人在同一户籍的可以不上传)、身份证明(出生证或身份证正面及反面,与申请人相同户籍的可以不上传)、户口簿本人页、户籍所在地房产证(未成年子女与申请人相同户籍或集体户口可以不上传,如户籍空挂的提交户籍空挂说明)。
四、核对条件
(01)本市户籍是指申请人具有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统称市内五区)户籍。
(02)学历信息: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及以上。
(03)家庭人口包括:申请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04)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05)婚姻状况指:单身(包括未婚、离婚、丧偶);已婚。
(06)户籍地址:指申请人户口簿登记的户籍所在地详细地址。
(07)申请家庭须提供所有成员户籍所在地房产证,户籍空挂的须提交户籍空挂说明;集体户口无需提供。
(08)现居住地址:指申请人现在所居住的详细地址。
(09)本市没有房产:指在本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统称市内五区)没有住房,包括国有产权房、直管公房、自管公房、军产房、地产房、临建房等。
(10)离婚信息:离婚需填写本信息,并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书。离婚情况如涉及房产,申请人还应提供析产相关证明材料及房产归属证明。
(11)丧偶信息:丧偶需填写本信息,并提供原配偶死亡证明或原配偶户口注销证明。
(1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是否购买过保障性住房是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含企业集资建房)或领取经济适用房13万货币补贴。
(13)稳定收入中“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2019年大连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0825元。
五、核对及异议处理程序
(01)在报名时间结束后,开始进行入围摇号,入围摇号结果经公示后,对申请人户籍信息、学历信息、婚姻及家庭信息、收入信息、信用信息、联合惩戒信息、住房信息、保障房信息等进行核对。
(02)摇号入围申请人,资料核对未通过者,系统将统一开通异议处理程序。申请人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具体时间网站另行公告)对有异议资料进行重新填报,过期未填报或填报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将统一认定信息核对未通过。
(03)异议处置程序后,综合核对结果为通过的申请人获得购房资格,核对结果公示后启动房屋销售程序。
六、注意事项
(01)申请共有产权住房的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在线申报。在规定时间内未申报提交的,逾期不再受理。
(02)未在规定的异议受理时间范围内提交异议资料的将视为信息核对未通过。
(03)申请人获得购房资格后,购房协议签署前,证照类资料原件须报相关单位进行审核并收取复印件,证明类资料收取原件。
(04)《户籍空挂说明》、《居民经济核对授权书》、《签字承诺书》、《单身声明》、《家庭上一年度收入情况表》等资料,申请人必须在网站“文件下载”按照要求进行下载、打印及填写。
(05)有关共有产权住房的相关公告、公示将在大连市共有产权住房服务系统、国房经营集团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
七、共有产权住房基本情况及相关说明
共有产权住房
基本情况及产权份额
本次共有产权住房位于大连市沙河口区绿清南园(原辽宁警校、中海英伦观邸旁),共326套房源(建筑面积共计27675.69平方米)。
由市政府指定专营机构大连市国有房屋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对外销售。销售均价为13640元/平方米。按照购房人持有60%产权、政府持有40%产权比例执行,购房人依规在指定年限内合规增持产权比例。
销售流程安排
经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摇号确定入围名单后,意向购房人可至项目现场进行房屋实地踏勘,并按照专营机构在公开渠道通知的时间、方式等具体信息要求,参加开盘活动、选房、签署意向协议书及共有产权住房买卖合同等,按具体通知程序完成后续相关流程。
大连市国有房屋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咨询电话:
15242524062、84011113、84011117。
工作日(8: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