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大汽车消费金融支持力度,推动汽车以旧换新,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自主确定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规定,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分别为80%、85%。《通知》将这一比例调整为由金融机构自主确定,贷款最高发放比例可达到100%,即按所购汽车价格全额发放。商用传统动力汽车、商用新能源汽车、二手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则保持70%、75%、70%不变。
新政给汽车金融的发展带来新机遇。业内人士表示,商业银行与汽车产业相关的业务场景其实颇为丰富,包括“造车、买车、用车、换车”等。目前,兴业银行、中国银行等银行正纷纷大力度布局汽车消费贷款业务,加紧优化汽车消费金融产品体系,布局新能源汽车市场,不断提升客户服务体验。如兴业银行大连分行相关人士介绍,兴业银行总行已明确提出将汽车金融作为重点布局的“五大新赛道”之一,聚焦造车、买车、用车全客户旅程服务,并加快数字化赋能业务发展,推动汽车金融业务向“全链条、全流程、全线上”发展,特别是加紧推动新能源汽车相关金融业务。
(来源:兴业银行大连分行)